2017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办公室编外聘用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年龄18—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岁),身体健康;
(三)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文字功底,熟悉电脑各类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中共党员、有其他资格证书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驾驶证者优先;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办公室综合性岗位1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青秀区悦宾路1号23楼2307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者同时提供;
(2)本人详细简历1份;
(3)《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考试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质进行审查,此次招聘不设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拟聘任岗位相关知识。
(三)考核:依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5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如有不通过者从高分依次替补。
(四)体检:根据考核情况,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公示7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由城区人社局提出用人意见,报城区政府审批,由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二年一签”制。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按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统一实行管理。
聘用期间待遇:参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第三类岗位(专业技术、行政辅助岗位)核定:工资235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政府办公室;如报名人数不够开考比例,减少招聘人数。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报名表可登录青秀区政府办门户网站下载,网址: http://www.qingxiu.gov.cn/zhengfuba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并填写)交到报名地点,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庆乐5566000,覃凯华5826906。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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