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等岗位招聘65人公告
中共金平区委组织部、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居委会主任助理公告
为鼓励优秀人才到社区基层工作,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优化社区队伍结构,壮大社区工作人员队伍,金平区拟于近期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居委会主任助理(以下简称社区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职位
全区共招聘社区助理65名,招聘职位见《2017年金平区招聘社区助理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金平区户籍,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982年7月31日后出生的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即2017年9月9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2)热爱基层工作,具备社区工作基本能力;(3)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9日至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报考者直接到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报名(地址:汕头市汕樟路79号)。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登陆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金平政务网(http://www.gdjinping.gov.cn)下载《2017年金平区招聘社区助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用A4纸双面打印)。
报名时须提交:
①《2017年金平区招聘社区助理报名登记表》。
②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
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在报名现场填写承诺书。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报名免收考务费。
2、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17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地址:汕头市汕樟路79号)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凭报考序号领取(报名时编排)。
四、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7年9月16日上午9:00-11:30
笔试成绩于9月18日在金平区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和汕头人才网、金平区政务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对象人数具体计算函数为:
Y=1.5X+30
其中,X代表招考单位拟招聘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上述规定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面试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于9月25日在金平区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和汕头人才网、金平区政务网公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招考单位划定。
五、体检和考察
按招考单位拟招聘人数,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选,在金平区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和汕头人才网、金平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确定任职职位
正式录用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在招考的65个职位中选择一个任职社区。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抽签形式确定顺序。如考生放弃选择任职,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的,可依次递补。
八、有关事项
(一)任职。社区助理系非公务员身份,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二)聘任。社区助理聘用期3年,由社区与招聘对象签订《汕头市金平区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居委会主任助理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纳入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颁发《金平区大学毕业生到社区任职工作证书》;在本人自愿、社区报街道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续聘为社区工作人员。
(三)聘用期间的管理。因工作需要,招聘单位可在全区范围内调整社区助理工作岗位。每年由所在街道组织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使用的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自行提出辞职的,可解聘,不再享有相关待遇。社区助理聘用期间,党团关系转至所在工作单位。
(四)工作待遇。社区助理聘用期间,给予每人每月2300元的工作、生活补贴(社区助理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个人所交纳部分,由本人负责)。聘用期间进入“两委”班子的,享受所在社区“两委”成员相应岗位补贴。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明确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享受岗位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汕人社﹝2017﹞66号)规定,“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我市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可享受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补贴给毕业生本人”。符合条件的社区助理可享受此项岗位补贴。
本公告由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组织部、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组织部电话:0754-88605074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54-88616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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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组织部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