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2人公告

来源: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2017-09-08 11:36:29

  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转发光明新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安排至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年龄条件(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9月1日);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人员;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4、2012年8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3日


  报名方式:报名者将《应聘报名表》(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计划生育承诺书、承诺书(附件2、3、4)、身份证、户口本(需提供本人及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资料,扫描并压缩成一份文件发送至邮箱szgmjf@新浪邮箱。报名表及承诺书均须手写签名并加盖手指模。


  报名联系人:袁小姐,联系电话:88211877


  (温馨提示:电话联系时间为9:00-12:00, 14:00-17: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人员体检合格后,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安排具体工作。


  七、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


  八、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27734458。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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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招聘职位表


  2.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工作人员报名表


  3.深圳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4.承 诺 书


  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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