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德阳市广汉市卫计系统招聘19人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一批卫计系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聘用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考核聘用的名额、条件及岗位
公开考核聘用名额19名,各单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1。
三、公开考核聘用人员的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聘用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要求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
(三)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后续文件相关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按有关规定不宜聘用的。
四、公开考核聘用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考核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须持《广汉市卫计系统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见附表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证明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条件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9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和职业技能技术管理股。
联系电话:0838-5301835(卫计局)
0838-5223851(人社局)
3.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达到1:1比例的岗位即可。
4.报名时,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市人社局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考核聘用将通过结构化面试和实践操作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参照《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组织。
(三)健康状况检查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后续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四)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考核、公示后不宜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经市人社局批准后依次递补同岗位进入考核范围的人选。
五、资格终审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查证明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前,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终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新聘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六、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聘用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聘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
为保证公开考核聘用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本次直接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到县及以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应自愿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监督电话:(0838)- 5222903(监察局)
点击下载>>>1-2.zip
附件1:《广汉市卫计系统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广汉市卫计系统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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