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永州蓝山县选调5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蓝山县拟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要求见《蓝山县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蓝山县共选调工作人员54名。其中县委办公室选调1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12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5人,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人,县农业委选调1人,县中心医院选调2人,县科商粮经委电商办选调1人,县纪委选调4人,县人大信访办选调1人,县政协信访办选调4人,县信访接待中心2人,县委组织部5人,县委宣传部2人,县委党校2人,县扶贫办8人。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具体选调单位及职位要求见《蓝山县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蓝山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蓝山县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服务专题”查阅相关信息。
(二)基本条件:
1、思想端正,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作风优良;
2、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身份要求。其中涉及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职位,需湖南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并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3、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1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备各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蓝山县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5、近五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含试用期工作人员)。
4、组织任命的副科级及以上干部。
5、2015年元月以来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审查与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9月22日。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蓝山县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蓝山县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
5、准考证由县人社局统一印发,考生于笔试前两日到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领取。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本县考生的证明需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外县区考生的证明需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本次选调工作不收报名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专业要求审核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应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人数。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见职位表。
1、笔试时间:2017年9月29日下午3∶00—5∶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成绩为百分制。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组面试考官、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各科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工作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的标准和方法执行。
(五)考察
实行等额考察。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此次选调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重点是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按政策规定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调入
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选调人员。由用人单位到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蓝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迅工具的畅通,因通迅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蓝山县2017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6-2225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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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