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海口市节能监察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9-13 15:17:11

  2017年海南省海口市节能监察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海口市节能监察中心属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下属经费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经报市人社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单位拟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海南省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附表 1);


  4.年龄 35 周岁以下(1982 年 8 月 1 日后出生);


  5.2 年以上工作经验;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与招聘单位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和海口科技工业信息网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 10 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21日—2017年9月27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3.报名地点: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二街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 18 号北楼 4 楼 4005 室)。


  4.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报 1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节能监察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见附表 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近期 1 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 张,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所需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


  5.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3,应聘人员未达到 1:3 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海口科技工业信息网(网址:www.hksti.gov.cn)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 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 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科技工业信息网(网址:www.hksti.gov.cn)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 1:3


  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科技工业信息网(网址:www.hksti.gov.cn)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科技工业信息网(网址:www.hksti.gov.cn)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 2 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 1:1 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科技工业信息网(网址:www.hksti.gov.cn)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口科技工业信息网(网址:www.hksti.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局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开具《空岗卡》,然后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二街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 18 号北楼 4 楼 4005 室


  联系电话:0898-68716942 68724652


  传真:68724654


  联系人:张朋莲


  监督电话:0898-68724656


  附表 1:海口市节能监察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


  附表2:海口市节能监察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海口市节能监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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