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5人公告

来源:云岭先锋网 2017-09-14 10:17:03
  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2017年定向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为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乡镇特别是艰苦边远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排,2017年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25名。现将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定向招聘对象
 
  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4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2年、2013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3年、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2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3年、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定向招聘岗位
 
  定向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西双版纳事业单位2017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资格审核、缴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
 
  2、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景洪市易武路17号),联系电话:0691-2148541。
 
  3、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0日至9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A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
 
  B《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C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5、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时由行业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将根据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中所列出的具体专业名称或二级目录下的具体专业名称完全匹配(即字面内容完全一致)时才能通过资格审核。如果报考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核,联系电话:0691—2148541。
 
  6、准考证的领取: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 10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准考证领取地点: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景洪市易武路17号)。
 
  7、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1及以上比例,即可开考。但等额开考的岗位,应聘人员须达到相应的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二)注意事项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公告时一并公告。
 
  根据招聘条件,专业、学科按照《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进行设置。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和方式: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考生笔试最终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等信息在考试结束后10日内,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zrsj.xsb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参加笔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笔试时,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超过笔试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未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请考生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面试人员。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自愿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
 
  (1)资格复审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zrsj.xsbn.gov.cn)另行公告通知。应聘人员根据资格复审安排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A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服务期届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须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服务期届满的 “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其中聘用期满后离岗、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要同时提供原服务地县(市、区)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参加定向招聘审核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
 
  D西双版纳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诚信承诺书;
 
  E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相应的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三)各项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均按100分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50%。
 
  上述成绩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列入考察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zrsj.xsb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定向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zrsj.xsbn.gov.cn)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1-2148541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1-2131449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5128858
 
  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1-8129178
 
  (二)监督电话:0691-2122622。
 
  附件1:2017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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