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昭苏县县直机关及事业单位考调简章

来源:昭苏县公众信息网 2017-09-14 10:27:25

  2017年昭苏县公开考调部分县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简章


  为进一步严肃我县机构编制人事工作纪律,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人员有序流动机制,确保干部人才“进得来,出得去”。 根据《关于印发<昭苏县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昭党办发〔2017〕68号)文件精神,经县机构编制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我县边防委和网信办的10个岗位进行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考调程序


  (一)考调范围及报名


  1.公开考调范围:


  (1)属于财政统发工资在职在编人员。


  (2)符合干部人事调配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偏远乡(镇)往县城及城郊乡镇、城郊乡镇往县直机关及事业单位、从艰苦岗位到条件相对优越的岗位(不含公安、兵团、林场、两个马场);教育系统只限报9002、9006、9007、9008四个岗位。


  (3)符合职位表各项要求。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9月16日上午。


  3.报名地点:昭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办公室)。


  (二)考调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基本条件:


  (1)符合《昭苏县2017年公开考调部分县直机关及事业单位职位表》。详见附件1(昭苏县公众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2)工作时间满三年及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要求。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在乡镇工作未达最低服务年限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两年的;


  (3)招聘招录时明文规定的定编定岗人员;


  (4)执行重大工程项目和科研工作计划未完成及未满工作服务合同期限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办法


  1.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部门会同编制部门共同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符合考调范围及条件的填写《昭苏县2017年公开考调部分县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昭苏县公众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2.凡符合考调条件的人员按照职位类别报名。报名时请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昭苏县公众信息网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四)收费标准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报名费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合计95元。


  (五)笔试


  1.笔试试卷均用汉文印制,统一用汉文答题。


  2.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9月16日下午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2017年9月17日上午,北京时间11:00 ,共120分钟。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6.笔试要求: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笔试成绩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无误后进行公布,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在昭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张榜公布。


  (六)面试


  1. 面试人员确定: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者,一同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进行。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一日因个人原因放弃入闱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将加试(面试),按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二、公示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位1∶1的比例,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人事、监察等部门核实上报。


  三、监督


  人事和相关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考调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保证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凡参与考调工作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及程序,并实行公务回避。对违犯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犯规定及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调资格。


  四、按照公示人员及报考职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本简章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022508(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6022308 (县监察局)


  附件:2017昭苏县公开考调部分县直机关及事业单位职位表(9月).xls


  2017昭苏县公开考调部分县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9月).xls
 

 

  昭苏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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