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宿州砀山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5人公告
为有效缓解砀山县人民法院案多人少、司法辅助人员配备不足的现状,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砀山县人民法院编外合同制司法辅助工作人员25名(书记员15名、辅警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等信息在砀山政府网(http://www.dangshan.gov.cn)、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dangshan.gov.cn)、砀山县人民法院网(http://rmfy.dangshan.gov.cn)进行公布。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报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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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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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 |
01 |
15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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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男) |
02 |
7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退伍军人不受学历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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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女) |
03 |
3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退伍军人不受学历限制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四)其它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笔试、体能(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砀山县政务新区六楼622房间)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退伍军人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经审查同意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各1份。
4、报名费用:报名审查通过后现场缴纳考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共45元。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政治、经济、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写作等。满分120分,时间为120分钟,本次笔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60分。
2、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可于9月30日上午8:00-11:30凭身份证到砀山县政务新区六楼622房间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
3、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笔试成绩公布:通过砀山政府网、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砀山县人民法院网进行公布。
(三)体能(技能)测试
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体能(技能)测试环节。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书记员岗位计算机输入中文听打按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辅警岗位体能测试内容为女800米跑、仰卧起坐;
男1000米跑、纵跳摸高。
只评合格、不合格,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照1:3的比例,在体能(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与费用缴纳: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一并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在砀山政府网、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砀山县人民法院网上公布。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砀山政府网、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砀山县人民法院网上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为最终的考试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计算公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1.2×0.5+面试成绩×0.5)。
(六)体检和考察
依照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根据拟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由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进行体检。考察由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砀山县人民法院共同组织,考察时主要了解拟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社会表现等情况,方式主要是采取查阅档案、走访曾就业的工作单位和学校、听取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全面准确把握招聘人员的情况。
(六)聘用
1、对考试、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砀山政府网、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砀山县人民法院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录用通知书,由砀山县人民法院实行合同制聘用管理。
五、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参照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待遇执行,并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现月工资2500元,另给予办理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预算予以保障。
咨询电话:0557-8095285(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
0557-8095278(县考试中心)
0557-8037180(县法院政治处)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砀山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