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襄阳森林公安局招聘17人公告

来源:襄阳人社局 2017-09-15 11:33:55
2017年襄阳市森林公安局招聘17人公告

 

  为更好的推进襄阳和谐林区建设,因工作需要,市森林公安局拟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名,协助做好机关管理和执法辅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名,其中文职类7名,执法勤务类10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襄阳市(含各县、市、区)户籍;


  3、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9年9月18日-1999年9月18日之间出生);本科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0岁以下(1987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以驾驶为主的勤务辅助岗位放宽到中专、高中及以上。


  5、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仪容仪表,有较强的责任心;


  6、具体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市森林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


  7、中共党员、复退军人(警察院校毕业)人员笔试予以加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骗取考试资格的;


  7、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至9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襄阳市森林公安局一楼大厅(襄阳市樊城区朝阳路32号,市区乘坐2路、14路、530路到襄阳市一医院站下车)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有关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登记表》1份,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条件及加分项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8张。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5、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二)笔试


  1、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闭卷笔试。其中文职、勤务报名人员分别使用与招聘职位相匹配的考试试卷。


  2、笔试设加分项,其中中共党员笔试成绩加2分,复退军人(人民警察院校毕业人员)加2分,最多加4分。复退军人和人民警察院校毕业人员不重复加分。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前三名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前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当天放弃面试的人员不再递补。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每个面试人员作答3题。


  3、面试职位只有1:1比例的,参加面试人员需达到全场平均分,才能进入体能测试。


  (四)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五)体能测试


  1、按照综合成绩1:3确定体能测试人员,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参加。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


  2、体能测试前放弃的人员依次递补,当天放弃的人员不再递补。


  3、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2011]48号)执行。测评内容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和1000米长跑。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政审


  1、体检。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并且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应聘人员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要求,其中文职辅警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市森林公安局按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组织对拟招聘对象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市森林公安局根据考核结果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确实有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考试或面试考核纪律或者本人放弃的,取消资格,依据考试或者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公依次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派遣机构)与辅警签订人事派遣协议。


  五、工资待遇及其他说明


  1、工资标准按照市财政局为森林公安局核定的辅警工资标准。“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缴纳,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支付。


  2、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公安机关辅警相关要求进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3、未尽事宜由襄阳市森林公安局负责解释。


  4、联系地址:襄阳市森林公安局政治处(樊城区朝阳路32号)。


  咨询电话:0710-3463752


  附:市森林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


  襄阳市森林公安局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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