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及驾驶员各1名,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财务人员:1名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类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悉财务软件操作;具有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汽车驾驶员:1名
男性、年龄在35周岁(1982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持C1(含)以上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相关车型专职驾驶经验,未发生交通事故记录。
以上岗位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共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行政处分、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违法违纪行为被辞退或受到开除处分的。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0日起至2017年9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龙岩市龙川东路银河花园D5栋607室。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597-2321906
3、报名需带材料:应聘人员须填写《招聘报名表》,并持1寸免冠照片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考方式
1、报名人员需参加笔试、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考核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拟聘用人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按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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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