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乐清市事业单位招聘100人公告

来源:乐清人力社保局 2017-09-18 10:30:05
2017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对人员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身体健康;


  2、乐清市户籍,或乐清市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乐清市生源的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户籍有特殊要求的见附件1;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现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以上,其中新聘用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遵守行业、系统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⑤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7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按《2017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网上注册、报名


  时间:2017年10月10日0时— 10月12日24时。


  网址: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 http://shiye.yqhr.com.cn/)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同时选择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报名系统会自动更新各岗位的报名人数。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温馨提醒:浙江省内手机用户均可注册验证;省外手机用户,可通过省内亲朋好友的手机用户进行注册验证。若个别手机用户接收验证码出现问题,请联系报名咨询电话:0577—61882273。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10月13日0时-- 10月15日24时。


  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再次报名


  时间:2017年10月16日0时--10月17日24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4、缴费确认


  (1)通过网上缴费确认


  时间:10月16日0时— 10 月20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


  (2)现场缴费确认


  若有个别报考者无法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可通过现场缴费。


  现场缴费时间: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现场缴费地点: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B407办公室


  现场缴费须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报名所需的资格证书,办理报名缴费手续。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40元,考务费共计80元(请自备零钱)。


  5、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人及以上的,按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上公布。


  6、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17年11月1日9时—11月4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1、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4日,考生需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缺一不可。


  11月4日上午 9:00~11:0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基本素质测验》


  笔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2、面试:岗位特殊需要进行面试的(具体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遇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确定


  (1)没有面试要求的,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基本素质测验》。


  (2)有面试要求的,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本次考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采用网络评卷、《基本素质测验》科目采用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五、资格复审确认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没有面试要求的岗位如遇笔试总成绩同分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分者优先;若再同分,则采取另行加试办法。


  需面试的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遇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复审)。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还是同分,则需另行加试。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乐清市户口簿(乐清市生源须提供本市迁出记录的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免冠近照两张。


  3、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国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体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公布,不另给个人发放通知。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


  6、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审核、体检


  1、对初定对象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审核合格的,统一参加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和乐清人才官方网(http://www.yqhr.com.cn/)发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入围名单公布之日起,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审核、体检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和乐清人才官方网(http://www.yqhr.com.cn/)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确定的聘用对象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档案由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代理。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和乐清人才官方网(http://www.yqhr.com.cn/)。


  2、乐清市生源的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乐清市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户籍需2017年12月31日前落户到乐清市。


  3、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学历专业。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5、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7、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8、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其它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市人力社保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9、涉及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


  市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0577-61882273


  各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点击下载>>>


  2017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17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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