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天水事业单位招聘688人公告

来源:天水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厅 2017-09-18 14:51:48

  2017年甘肃天水事业单位招聘综合、教育类工作人员68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和《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市委办发〔2014〕68号)精神和规定,经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2017年天水市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市、县区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综合、教育类工作人员688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80名,秦州区59名,麦积区120名,秦安县69名,甘谷县99名,武山县76名,清水县100名,张家川县85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1999年9月17日以前出生,以公告发出日期为基准,下同)以上,35周岁(1982年9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应往届未纳入编制管理的高校毕业生;


  6.在与所报岗位对应的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卓越建树、取得国家、省级专业奖励的往届未纳入编制管理的高校毕业生、研究生、项目生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特殊岗位、志愿到国扶贫困县乡投身精准扶贫、深度扶贫的应聘人员,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学生和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关证件的毕业生 (以报名之日为准)、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详见《天水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和《天水市2017年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至9月27日(星期三)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


  2.报名组织和报名地点


  (1)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


  报名地点:天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厦二区一楼大厅(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西侧);


  (2)县区事业单位报名工作由各县区人社局负责,在各县区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秦州区:秦州区人才交流中心(秦州区新华路新华门小学门口东侧二楼)。咨询电话:0938--8216531、0938--8282123


  麦积区:麦积区政务大厅(麦积区马跑泉路盛达大厦)。咨询电话:0938--2650181


  秦安县:秦安县人社局六楼大厅(秦安县兴国镇安家园子广场北侧)。咨询电话:0938--6529669


  甘谷县:甘谷县人社局二楼大厅(甘谷县大像山镇冀城路冀城广场县委统办楼北侧)。咨询电话:0938--5622756


  武山县:武山县人社局二楼大厅(武山县城关镇南滨河路)。咨询电话:0938--3425572


  清水县:清水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清水县充国广场南口西侧100米)。咨询电话:0938--4957324


  张川县:张家川县委党校一楼(张家川县张川镇人民西路5号)。咨询电话:0938--788614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考者须持高校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携带3张近期2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 (照片不得进行PS处理,背面注明姓名)。


  (3)报考专业参考《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附件3)所表述专业大类或若干具体专业。


  (4)因婚姻关系等原因将户籍落入我市的外市生源考生,需提供本人结婚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5)报考者须现场填写《天水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报名费150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各150分;


  教育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各150分。


  笔试总分300分,按笔试成绩百分制的60%计入招聘总成绩(个别艺术类岗位除外)。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3.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上午


  综合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8:30— 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教育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8:30— 10:00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 10:00—12: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017年10月23日—27日,报考市直岗位的考生到天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厦二区一楼大厅(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西侧)领取准考证;报考县区岗位的考生到所报考县区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5.笔试时携带的证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准考证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本次笔试实行裸考,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计算器)等其他任何物品,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6.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布。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确定


  1.有面试程序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发布后,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无面试程序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发布后,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2.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各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工作,市直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先进行资格初审,县区岗位由县区人社部门先进行资格初审,市直岗位和县区岗位资格初审后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考察应聘者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3.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应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责任自负。


  4.面试总分100分,现场评分,当场亮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40%(个别艺术类岗位除外)计入招聘总成绩。


  (五)招聘总成绩


  1.无面试环节的招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


  2.有面试环节的招聘总成绩: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


  个别艺术类岗位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招聘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市、县区两级人社部门参照国家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分别对市直和县区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体检、复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主要考察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向考察组提供学习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所在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统一公示,同时县区对本县区拟聘用人员在县区范围内相关官方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五、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小学任教


  根据市委办发〔2010〕45号和市委发〔2011〕13号文件精神,今年继续采取“一统三单”(统一考试、单列名额、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单独列出一定数量的招聘指标(拟按报名人数的50%核定招聘计划),用于选拔2010年以来代表我市参加全国或全省运动会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全省体育运动学校暨重点业余体校运动会获得前二名和参加全省青少年年度比赛获得第一名的我市生源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市体育运动学校、天水师范学院等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小学任教。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小学任教报名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市体育局配合进行。报名时间、步骤和考试的时间、地点与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同,报名费150元。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参赛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件。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小学任教笔试科目与教育类岗位相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其余程序与综合类岗位相同。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相关部门联合发文,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就业县区。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srsj.gov.cn)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媒体,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


  (三)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相应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7年9月17日(公告之日)。招聘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87年9月17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2年9月17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7年9月17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2年9月17日以后出生。


  (四)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达不到比例的招聘岗位,采取取消、减少招聘计划的办法进行调整。


  (五)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六)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且在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各类招聘就业考试。


  咨询电话:  0938—8215762、8318338


  监督电话:  0938—8218163


  附件:1.天水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2.天水市2017年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3.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


  4.天水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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