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济宁学院招聘44人公告

来源:山东人社厅 2017-09-19 13:24:33
  济宁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济宁学院坐落在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至圣先师孔子故里,儒家文化的发源地,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曲阜。学校溯源于1951年,1978年被国务院正式批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济宁师范专科学校改建升格为济宁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12年学校划为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发展前景更加广阔。


  济宁学院于2005年整体搬迁曲阜市区南部,占地1613亩,建筑面积52.56万平方米,距京沪高铁曲阜东站约十五公里,距京福、日兰高速两公里,交通便利。目前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人。学校设有20个教学系(部、院),39个本科专业、36个专科专业,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门类,初步形成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教师队伍的学历、职称、年龄、学缘结构日趋合理。学校现有教师844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38%,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占66%;有山东省教学名师5人,兼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2人,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专业2个,省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项目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24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教师教育基地1个,省三星级科普教育基地1个,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1个,建有智能制造研究院、安全工程技术中心、文化艺术与产业中心、3D打印技术中心、资源开发与高值化利用工程中心、金融与法律创新中心、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基础学科建设与理论研究中心等8个学科平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济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8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4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未毕业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济宁学院人事信息网站(http://rs.jnxy.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济宁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2017)》(附件2),并将该表重新命名(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位+专业”,如:教师岗位**+某某+研究生+博士或硕士+***专业),然后发送至电子信箱jnxyrc@163.com。报名材料一经学校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材料及相关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通过济宁学院人事信息网站(http://rs.jnxy.edu.cn/)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3)《济宁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2017)》(附件2,应聘人员统一使用A4打印纸、粘贴电子照片后自行打印,资格复审时当场在承诺书落款处手写签名);(4)海外留学人员或港澳台院校毕业研究生应聘的,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研究方向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学籍成绩单》或其他能证明研究方向的书面材料(如毕业论文等)的原件及复印件;(6)应聘教师15岗位、教师30岗位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还应提交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或党员证明三类材料之一均可;提交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的,须同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3)的须为原件)。


  笔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不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济宁学院人事信息网站。笔试结束后通过济宁学院人事信息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


  初级岗位的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中级岗位的面试人选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其中教师21岗位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成绩。试讲内容为大学本科相关专业一门基础课中的一节(即时抽取)。考生在开始面试前半小时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备课时间结束后考生进行试讲,试讲时采用传统板书方式(不使用多媒体)。每位考生的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教师21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100分钟。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能进入考察范围。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济宁学院人事信息网站。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调阅档案、函调证明、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537-3196046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济宁学院人事处


  邮编:27315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济宁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2017)


  3.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2017)


  济宁学院


  2017年9月14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济宁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2017)


  附件3: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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