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昆山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责任感,自愿从事统计业务管理辅助工作,服从分配,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3.性别女性;
4.昆山户籍;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统计类专业
6.其他要求:英语四级及以上、计算机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取得相应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昆山市统计局办公室(地址:前进中路108号市政府3楼),咨询电话:0512-57314558。
3. 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有效学历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者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由统计局统一组织考试。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含3人)将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超过3人(不含3人)将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与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和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和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守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监督电话:0512-57369381。
本简章由昆山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统计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