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清远市阳山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5人公告
阳山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复退军人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清委办〔2017〕16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工作安排;
2.热衷复退军人服务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犯罪记录人员。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法违纪人员。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人员。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不能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不列入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为每人每年3万元(含单位负责缴交社保部分费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发准考证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9月2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地点:阳山县连江路39号复退军人服务中心(原武装部),联系电话:7801779;
4.报名程序:本次招聘不接受委托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在报名时间内,由本人持下列材料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
(1)《阳山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须双面打印(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和面试
(一)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1. 笔试采用竞争性选拔方式进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由民政局委托有关机构命题。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文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人选,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个人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匹配。
3.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者考试总成绩出现同等分数,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在成绩公告时一并公布,体检费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由民政局会同各乡镇政府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对其考察。
七、聘用
(一)审核聘用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聘用名单在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获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二)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从聘任之日起,由县民政局和各乡镇政府负责管理,从事婚姻登记和复退军人等工作,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和执法权。
2.民政局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3.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纪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或辞退。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应聘者在报名表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考试成绩、体检、聘用公示结果等信息均通过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angshanrsj.gov.cn)公布。
九、本次招聘工作由阳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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