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委组织部选聘20人公告
集安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集安市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拥护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87年9月18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曾担任校(院、系、班级)干部或有基层党务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8.具备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二、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并在填报完毕后,上传至邮箱jasfgdgw@163.com。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0月10日止。
(二)资格审查。集安市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在初步审核基础上,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发放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入党卷宗原件;
3.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系、班级)干部证明材料;
4.具有基层党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版照片3张。
(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着重了解应试人员的党务基础知识、行政执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参考书目为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基层党务工作手册》。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思想意识、组织协调、解决问题、随机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五)组织考察。集安市委组织部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并依照有关规定的考察内容、程序、方法组织考察。对考察不合格人选,依次递补。
(六)签订合同。集安市委组织部与选聘人选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订立合同时,聘用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一年。聘用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行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续订聘用合同。连续订立两次以上劳动合同的,合同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选聘人选工资参照员额经费管理,由市财政列支。每月工资3500元,其中1000元由用人单位代为缴纳相关保险费用。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435-6266002
附件下载>>>集安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集安市委组织部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