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是隶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从事工业和信息化综合性政策规划研究和决策支持服务的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加强研究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院的研究和发展需要及人才储备需求,经主管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2017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4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平公开、竞争择优;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三)岗位需要,按岗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17年我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名。具体岗位、人数与要求详见《广西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表1,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详见“计划表”;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综合考评)、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1. 发布时间:2017年9月19日至10月25日
2. 发布范围: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www.gxgxw.gov.cn)。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提交后不得更改。
3.报名步骤
(1)网上填报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扫描制作PDF文档发送至广西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邮箱(gxgyhxxhyjy@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序号+岗位名称”。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应在《报名登记表》“报名人承诺”栏亲笔签名;如该栏无签名或签名不清楚,视为报名无效;如发现有虚假,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因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无法联系考生本人所造成的后果,研究院不负任何责任。
(2)提交应聘材料
①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A.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B.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等。
C.根据岗位要求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应聘中级职称岗位(101~105):中级或高级职称证书。
应聘会计岗位(201):中级或高级职称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初级岗位(301~30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准予毕业和获得学位的证明,职称证(如有)。
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401~403):高级职称证书、有代表性的业绩证明如规划、论文、专利、成果奖励、技术总结等有关材料。
对于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则上报名时提供,如确有困难,经用人单位同意最迟应在考核前提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以上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复印件),提交后恕不退还。
②提交应聘材料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A.现场提交
在报名时间范围内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将应聘材料复印件送到工信研究院办公楼三楼323室,由工作人员当场接收。
B.快递送达
在报名时间范围内通过快递方式送达到工信研究院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时间以我院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时间视为报名无效。
投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36号
收件人:广西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办公室
邮编:530022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英敏,电话:0771-2863253。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应聘岗位等信息。
(四)材料校验及准考证领取
报名时现场提交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携带材料原件交给工作人员校验。
快递送达应聘材料及现场提交材料时未提供原件的应聘人员需在领取准考证前携带材料原件到广西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办公室进行材料校验。
校验后原件退还本人。
通过资格审查和材料原件校验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到广西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办公室或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凡原件信息与送达材料信息不相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其中笔试成绩按20%、面试成绩按8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人员不参加笔试,由考评专家组进行综合考评合格后参加面试。
1. 笔试
(1)考试内容:针对招聘岗位特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运用能力,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基本知识。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
(4)考试人数:拟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开考的,必须经自治区工信委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5)笔试结束后,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又确实需要面试的,必须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同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进行面试。
(6)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人员的综合考评由研究院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主要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学习和工作情况、研究或技术总结、成果或业绩证明及行业影响力等综合业绩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评价,综合考评成绩满分20分(具体评分细则另定),考评通过后按成绩高低前三名进入面试。
(7)笔试成绩(包括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人员的综合考评成绩)及同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公布。
2. 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业务素质,个人认知与潜在能力。
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人员还包括组织研究能力、岗位领域宏观经济分析、行业状况及发展趋势等方面的内容。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参加面试人员须在指定地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依次参加面试。面试采用100分制评分,时间15分钟。
(4)如拟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须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同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面试;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的考核程序;如该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6)广西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成立面试考评组。考评组由研究院及院外单位专家等7名考官组成,其中院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
(7)面试过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的要求进行,面试内容应严格保密。如发现有考前泄露相关信息的,将取消该次招聘,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总成绩计算
(1)笔试与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各岗位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
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人员总成绩=综合考评成绩(20分制)+面试成绩×80%。
(3)全部考生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将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和广西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院内公告栏公布。
(六)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工作由广西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前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要素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技术水平、研究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广西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考核人选缺额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者按同等程序考核、体检。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经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广西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院内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五、待遇和聘后管理
被正式录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列入我院事业编制管理,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六、纪律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我院领导干部如遇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 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 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 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 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规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院无关。
(二)应聘人员应在整个招聘期间及时通过相关网站了解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踊跃报名。
应聘咨询电话:0771-2863253。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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