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大连庄河市乡镇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公告
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以及《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015年大连市公开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庄河市决定面向2015年大连市公开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组织10家乡镇属事业单位提供10个专业技术岗位,面向2015年大连市公开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2015年大连市公开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2015年大连市公开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庄河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从2017年9月19日在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开发布。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9月19日至9月28日期间登录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并填写《2017年庄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上午8:30—11:00。
2.报名方式:必须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529室)。
4.报名要求:
(1)报考岗位要求:本次招聘报名时不报考具体的乡镇岗位,待考试结束后,将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现场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大连市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2017年庄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⑤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不含报名表所用照片);
⑥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庄河市人社局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在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为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7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 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要求: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5、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笔试结果以及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10月16日在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分配原则: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生依次进行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选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而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将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以笔试中《职业能力测试》得分高者优先录用,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考察工作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医院为大连市内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具有相当资质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选取的2家医院中随机抽取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七、咨询服务
电话:0411-89725683(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 0)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1:庄河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015年大连市公开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岗位计划申报表.xls
附件2:2017年庄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