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梧州市万秀区法制办招聘公告
2017年广西梧州市万秀区法制办招聘制外聘用人员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向社会公开招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助理和万秀区法制办工作人员,主要协助万秀区法制办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日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1.政府法律顾问助理1名,男女不限。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相关专业。
3.具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1.万秀区法制办工作人员1名,男性。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文秘、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3.熟悉办公软件运用,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驾驶证者优先。
三、招聘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为人诚实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性格开朗,务实稳重,富有团队协作精神,个人成长意识强。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9月26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万秀区法制办公室(梧州市阜民路18号万秀大厦六楼)。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填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
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面试、录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招聘人员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结果确定人选并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表现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标准为1850元,工作满一年后,经过考核合格,实行每月2050元的工资标准。工资标准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绩效奖金按照区人社局、财政局制定的聘用人员绩效考评奖励办法实施。
六、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不列入万秀区法制办公室正式编制,其日常工作由万秀区法制办公室负责安排、管理。
七、温馨提示
1.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2.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3.本次公告未尽事宜,具体按照《梧州市万秀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附件:1.2017年万秀区法制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表.doc
2.2017年万秀区法制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梧州市万秀区法制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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