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普陀社区招聘20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普陀区社区工作需要,根据《普陀区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化社区工作者20名(本区共8个街道、2个镇,各招聘2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党群工作、社区工作经验。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党务工作经验丰富者,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5、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能服从统一调配。
6、具有一定党建(党务、党群)工作经验、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9月27日(9:00至16:00)。
2、报名方式:考生前往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地址和咨询电话如下: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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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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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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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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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路10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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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8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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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杨新村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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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杨路933号3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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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67000*8309/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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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新村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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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北路3500号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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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37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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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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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路2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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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8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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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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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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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50055*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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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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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路25号B楼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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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37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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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如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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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路9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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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58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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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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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金路4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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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87666*5882/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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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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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峪路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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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09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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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浦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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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杨路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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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0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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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时所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报名照片2张;
(5)居住证和积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考生);
(6)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特长的证书类材料。
4、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岗位的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街镇的岗位,多报无效。
5、考生报名时可选择是否同意跨街镇调剂。
三、考试方式和内容
1、考试方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7年10月14日(周六)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10月20日起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上海普陀”网站查询。
4、通过笔试的考生将会收到面试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其他事宜
1、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2、本次招聘试行告知承诺制,应如实填写《普陀区2017年社区工作者招录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承诺对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3、通过笔试面试后的拟录用人员将收到体检通知,请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通过体检的拟录用人员,将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审,考生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普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各街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薪酬待遇参照《普陀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分配办法(试行)》执行。
中共普陀区委组织部
中共普陀区委统战部
普陀区社区建设工作办公室
普陀区民政局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