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盐城大丰区人社局招聘7人公告

来源:大丰人才网 2017-09-25 10:41:51

  大丰区人社局公开招聘社保服务大厅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用工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貌端正,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①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②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③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岗位和性质


  从事社保服务大厅辅助性工作,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人员。


  四、人员招聘程序


  1、人员报名


  人员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9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 报名地点:大丰汇丰人力资源公司(金丰南大街6号人才市场二楼),联系电话:0515-82039286,18934829905.


  (3)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请认真准确填写《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用工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资格审查


  对参加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招聘职位人数3: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相应缩减招聘岗位。


  3、考试形式


  人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岗位适应性、语言表达能力等。


  (3)成绩评定: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4、人员聘用


  (1)体检和考察: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人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大丰人才网(http://www.dfrc.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人数低于应聘名额时依次递补。


  五、人员工资待遇


  按照相关规定,人员聘用后,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由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人员月基本工资不低于大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实行月度考核,按月发放月度考核奖;年终实行综合考核,发放年度考核奖。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发放年休假津贴。对劳务派遣用工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服务期不少于1年,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可予以解聘。

 

  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公司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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