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简章

来源:青岛人社局 2017-09-25 13:45:12
  2017年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4〕19号)要求以及我市有关规定,2017年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详见附件1《2017年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电话通知确认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9月30日;


  确认时间:由市金融办在9月30日前电话通知资格审核情况;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将《2017年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fzzxzp2017@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姓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报送自动替换前一次报送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采取网上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予以公告。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考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7年9月22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工作年限证明材料要提供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17年9月22日)。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在集中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前置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详见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在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向考生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从60分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笔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考一科,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详见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并在网站向考生公布笔试成绩。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考试方案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上予以公布。有关考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3.政策及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32-85911158、85913161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17年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7年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推荐访问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山东页面(http://www.chinasydw.org/shandong/),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