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赣州市赣县区事业单位招聘55人公告
赣州市赣县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老化和人员紧缺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学生;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党校学习所获学历。考生所学专业以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319号)附件所列专业目录以及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未特别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为18周岁以上(1999年10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户籍条件
岗位设置为限赣县区户籍的,本人必须是赣县区户籍或赣县区生源地或父母、配偶至少有一方为赣县区户籍人员方能报考。
(五)工作经历要求
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专业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如“2年以上”指报名时仍在岗工作,至2017年10月1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专业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6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17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需提供聘用单位工作证明(注明从事何专业工作),并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工资表、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当中的一种或几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以印证。
(六)其他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地方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未转编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本区内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聘。
二、招聘原则及考试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因在报考时已对招聘岗位作了专业限制,此次招聘考试,区直事业单位岗位进行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乡镇卫生院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一般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一般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9月26日在赣州市人事考试网站(0797.jxpta.com),赣县区人民政府网站(www.ganxi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站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4日—10月20日,报名地点为:区直事业单位岗位报名:赣县区行政中心主楼二层0202室(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灌婴路1号),咨询电话0797-7246201、7246211;乡镇卫生院岗位报名:赣县区卫计委办公楼三楼(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兴农路12号),咨询电话:0797-444134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除区直事业单位的赣县区接待办酒店管理(代码为201704)为特殊岗位外,其余均统称为“一般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考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科目50元/人,面试科目50元/人。
报名时须携带如下材料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表》(表样见附件3)、本人身份证(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还须提供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2寸彩照3张。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学习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的开考比例为区直事业单位岗位1:3,乡镇卫生院岗位1:1.5,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并于10月24日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11月1日至11月3日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允许改报另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一并进行。
(四)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17年11月1日-11月3日,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岗位人员领取地址:赣县区行政中心主楼二层0202室(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灌婴路1号)。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领取地址:赣县区卫计委办公楼三楼(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兴农路12号)。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1)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时事等,不指定教材)及作文等。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一般岗位按60%、特殊专技岗位按40%比例计入总成绩。
(2)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①临床类别卷考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和医师基本技能;②中医类别卷考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和中医学专业知识;③护理类别卷考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知识;④医学检验类别卷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检验专业知识。具体岗位的考试试卷类别,详见附件2。
(五)面试
1、入闱面试规则
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如下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⑴区直事业单位: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⑵乡镇卫生院岗位: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为1.5:1(含小数点的采取四舍五入计算人数)。
2、其他事项
(1)如某一般岗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致某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规定要求;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不核减。
(2)因上述情况入闱面试的考生(即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考生),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岗位所有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环节。
(3)入闱面试人数已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及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该岗位视为达到面试比例,该岗位考生按笔试、面试总分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3、一般岗位面试
11月16日,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2位小数,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领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7年11月19日-11月21日,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岗位人员:赣县区行政中心主楼二层0202室(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灌婴路1号)。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赣县区卫计委办公楼三楼(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兴农路12号)。11月21日下午17:30分仍未前来领取面试准考证的人员视为弃权。
若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于11月22日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11月24日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特殊专技岗位的面试和笔试
本次特殊专技岗位为区接待办酒店管理,采用先面试后参加统一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入闱笔试(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笔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1.面试:采用类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面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10月30日)。报考特殊岗位的考生,先面试再参加笔试。如因面试前资格审查不合格致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但能形成竞争关系的,面试可以开考,招聘计划不核减;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其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入闱笔试环节。特殊岗位面试后,按1:3比例确定入闱笔试人员。因资格审查不合格、面试缺考、作弊取消资格致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有效人数达不到1:3的,如笔试人数与岗位最终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按面试及笔试总分高低择优确定入闱体检、考核人选;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笔试人数少于等于招聘计划数),笔试成绩不低于特殊岗位笔试成绩60分的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入闱笔试人员已达到1:3或能形成竞争关系,但因笔试缺考致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达到1:3或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岗位,仍按总分高低确定入闱体检、考核(政审)人员,仅参加了笔试或面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2.笔试:与区直事业单位一般岗位报考人员一同笔试确定笔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般岗位取笔试高分者,特殊岗位取面试高分者。12月4日在赣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闱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12月8日考生参加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核由区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人社局备案。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2月18日,对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区人社局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的,由区人社局报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发聘用文件,并报市人社局备案。乡镇卫生院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顺次挑选聘用单位。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由主管部门与聘用人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聘(职)、调动者将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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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县区2017年区直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赣县区2017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赣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赣县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表
赣州市赣县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