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日照市港口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专业人员公告

来源:日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7-09-27 09:24:06
  2017年日照市港口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公告


  日照市港口工程质量监督站,是日照市口岸港航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日照港口的安全生产监管、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港口工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质量安全监督A岗位1人,主要从事港口工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专业要求: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


  质量安全监督B岗位1人,主要从事港口工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专业要求: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系统及其自动化(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相关工作需要;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1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六)其他条件要求:10年以上所学专业工作经历,有担任过2个以上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负责人的工作经验(水运工程优先)。


  (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2017年9月25日起至2017年10月10日(含)止,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可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并提供相应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zrsk3319017@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材料标题请注明“姓名+学校+学历+专业名称”。


  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简历(含联系方式);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所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反馈给应聘人员。初审通过人员须于面试前一天携带有关材料到日照市口岸港航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济宁路369号人防大厦618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者应提供的材料为:


  (1)《报名登记表》手工填写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面试


  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为1人的岗位,可直接组织考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介绍个人基本情况、从事专业经历及到岗后工作设想和思路等,评委专家就其设想与思路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提问;应聘人员答辩;评委专家根据答辩情况进行打分。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其中个人陈述10分钟,答疑5分钟。面试成绩于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日照市口岸港航局网站)。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日照市口岸港航局负责组织,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日照市口岸港航局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招聘单位要在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日照市口岸港航局、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规定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及正式聘用后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五年,聘用合同一旦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日照市口岸港航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淑青 联系电话:0633-7985130


  电子邮箱:zzrsk3319017@163.com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济宁路369号618室


  点击下载>>>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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