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温州苍南县选调事业单位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苍南县残疾人联合会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拥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用人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
用人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苍南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报名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灵溪镇江湾路408号社保大楼二楼218室),咨询电话:0577—68881517、68881508。
3.报名方法:报名者如实填写《苍南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等相关资料。
报名资格条件中所涉及其它时间计算问题,均统一截止到2017年10月13日。
五、资格审查
对选调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数与岗位计划数需达到2:1比例,否则取消相应岗位选调计划。
六、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侧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考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按照选调计划,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监督;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确定人员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苍南人才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选调工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未尽事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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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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