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武隆区供销社遴选工作人员2名公告

来源: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09-27 10:34:45
  2017年9月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区供销社工作人员公告
 
  为不断优化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努力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选拔链,根据《武隆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区供销社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
 
  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共2个职位。(具体职位条件见附件1)。
 
  三、范围和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考: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武隆区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四)年龄计算、任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10月8日;
 
  (五)符合职位工作身体要求;
 
  (六)正常考核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遴选单位确认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见习期(试用期)未转正人员;
 
  (二)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三)正在立案审查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两年的;
 
  (六)遴选单位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情况;
 
  (七)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不适合情况。
 
  四、报考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只能选择公布的一个职位报名。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武隆区供销社组织人事科。
 
  (三)报名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有上级主管部门的还需主管部门签章同意,行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重庆市武隆区公开遴选报名表》(附件2),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请于2017年10月13日下午14:00—17:00凭缴费收据和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暂定2017年10月14日(具体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遴选职位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要求达到1:3。若遴选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与区供销社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一)笔试:考试内容为写作,主要考察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文字写作能力等,满分100分。
 
  加分:按武隆人事发〔2005〕28号规定进行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1.近三年度考核结果加分
 
  (1)连续3年优秀加5分;
 
  (2)连续2年优秀加3分;
 
  (3)一年优秀加1分。
 
  2.表彰奖励
 
  (1)国家级加5分;
 
  (2)国家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加3分;
 
  (3)地区、州、县、市、自治县级加1分。
 
  以上1、2加分项可以累加,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加分应在报名时提供依据及确认。
 
  笔试成绩=笔试考试成绩+加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人力社保局确定。
 
  (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工作态度、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1:2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遴选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考察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成绩不计算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供销社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人际沟通能力、专业知识、职位要求、是否需要回避以及资格复审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情况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步遴选程序。
 
  八、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根据参加遴选人员的考试和考察结果,提出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要分别在原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及网络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遴选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转任)手续,并根据区供销社的非领导职务情况进行职务职级重新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此次遴选资格,退回原单位。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负责遴选工作的部门应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遴选的,将其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本公告由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市武隆区2017年9月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重庆市武隆区公开遴选报名表
 

  3.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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