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尉犁县便民警务站及检查站招聘286人简章
尉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及检查站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环尉犁县便民警务站及检查站建设,经尉犁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86名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
1 、职位面向社会招聘,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2 、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9月26日至1999年9月26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 、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报考人员应在10月4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5 、复转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6 、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7 、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8 、凡属于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被判刑;
(10)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的成员的;
(11)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资格审查和政审。
发布简章时间:2017年9月25日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6日- 10月4日(9:30-18:30)。
报名地点:尉犁县公安局东侧一楼信访室(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
(二)体能测试时间
2017 年10月6日(上午:09:30 下午:16:00)。
体能测试地点:尉犁县第一中学。
(三)面试时间
2017 年10月8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体检时间
具体安排详见尉犁县政府网站通知。
(五)公示时间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随即进行公示。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尉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及检查站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确认、资格审查、考察、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培训。
(一)报名、资格审查和政审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提交完备的报名材料。报名须提供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见附件2),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出现役证及相关有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作为报名材料概不退还)、一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少数民族同志需要携带MHK证书、报考会计审计类的需要携带会计资格从业证。
(二)体能测试
1 、资格审查和考察合格报考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尉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及检查站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3)执行。
(三)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体能测试合格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尉犁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安排将在尉犁县政府网站通知。
2 、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五)体检
1 、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按1:1.5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4)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 、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调剂
出现空缺职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全县范围内调剂。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尉犁县政府网(http://www.yuli.gov.cn/)公示,公示期限3天。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尉犁县人社局负责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聘用人员按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工资标准:本科学历全额工资为5328元/月;大专学历全额工资为4983/月;高中(中专)学历全额工资4925/月。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培训
新聘用人员培训工作另行安排。
(十)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聘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尉犁县政府网(http://www.yuli.gov.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6-4026981
附件:1 、尉犁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警务站检查站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3 、尉犁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警务站检查站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