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事业单位人数只减不增
来源:沈阳广播电视台
2017-09-27 14:03:37
原标题:辽宁压缩编制规模 事业单位人数只减不增
《辽宁省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草案)》已经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这是辽宁省首次就机构编制工作制定专项地方性法规。
《条例(草案)》规定,省、市、县政府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要充分考虑财政供养能力,机构实有人员不得突破规定的编制,从而保证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同时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推动事业单位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从而实现事业单位改革,压缩编制规模,确保事业单位只减不增。
此外,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者转为行政机构,不得批准设立新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社会组织或者予以撤销,不得批准设立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逐步建立与其自身特点相符的管理体制。
二三里新闻了解到,去年,辽宁取消下放了356项省级职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多个部门的审批权集中到一个部门。辽宁55个部门优化职责750余项,精简处室85个,减少干部职数192名,收回人员编制10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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