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煤田地质规划勘察研究院招聘10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煤田地质规划勘察研究院为山东省煤田地质局所属实施法人治理结构的科研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煤田地质勘查及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工作,为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煤炭资源勘查规划提供技术支持。
全院拥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博士5人,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22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6人。业务范围涉及煤炭地质、非常规能源、地环防灾、矿产勘查开发、探测信息等多个领域。先后荣获全国煤炭工业地质勘查先进单位,全国煤炭工业科技管理先进单位、全国煤炭工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山东省找矿突破先进集体、山东省国土资源十二五科技创新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0人,招聘岗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合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网站(http://www.mtkc.com)和山东省煤田地质规划勘察研究院网站(http://www.sicgee.com/)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33699号山东煤田地质综合业务楼1706房间
报名材料包括:(1)有本人签名的《省煤田地质规划勘察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网站(http://www.mtkc.com)公布。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地点和时间在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网站(http://www.mtkc.com)公布。
地质科普讲解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测试和情景模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等。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省煤田地质规划勘察研究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3699号
联系人:林树杰
联系电话:0531-68972828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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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煤田地质规划勘察研究院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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