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招聘3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30名,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相关岗位工作。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共计划招聘辅警人员30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4、辅警年龄在20周岁至2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1989年1月1日-1997年9月30日),男性身高17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二)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三)其他不适宜从事法院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2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周一至周五)
2、报名地点:三门峡市文明路东段人力资源市场1号窗口
3、报名者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等,同时提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色(红底、蓝底均可)照片8张,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填写《报名表》一式2份; 由报考者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网(www.smxsrlzysc.com)下载打印。
4、报考人员报名与整个考试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5、退伍军人报考的,须提供本人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6、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www.smxsrlzysc.com)为本次考试招聘工作专用,有关本次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应于通知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和60%。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考试范围参考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9日,应试者请于10月25日~ 月26日到三门峡市文明路人力资源市场1号窗口领取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考试。根据情况,笔试可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笔试作弊或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7年11月5日,应试者须在11月2日上午8:00点至11:30,下午14:30至17:00点到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市场进行面试确认。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含体能测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思想观点、逻辑思维、口头表达能力及职位适应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专业知识加试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体能测试
男女长跑(达标:男子5分1000米,女子4分40秒800米)。根据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不足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为2017年11月7 日8:00至17:00。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生总成绩加2分。
体能测试成绩不达标的,直接淘汰。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在参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行负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及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聘用辅警属劳务派遣用工,当年月工资1720元(含五险一金的个人部分)+绩效工资,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一金。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与三门峡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法院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其现实表现,考虑是否续聘。受聘人员服从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录用计划全部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录。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警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假冒招录部门和工作人员从事的非法活动等,均与本次招警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98—291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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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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