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红桥区市场监管局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15人公告

来源:天津红桥区市场监管局 2017-09-29 10:25:26

  2017年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公告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区食安办及各街道食安办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食品安全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天津市户口,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或治安管理处罚记录,无严重的个人信用卡不良记录,无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记录;


  5.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语音清晰无口吃;


  6.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有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者优先;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8.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9:00至10月12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示通告栏目下载报名表,网址为http://www.tjmqa.gov.cn/hongqiao,填写完整后发送到bfzpks@126.com邮箱,同时关注“北方招聘微服务”微信公众号。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招考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并通过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网站及北方招聘微服务微信公众号公布资格审查结果。2017年10月17 日可以查询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按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考务费。


  笔试考务费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笔试准考证领取及缴费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3楼D区天津才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知识》,试卷满分各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2017年10月21日(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2017年10月2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进入面试人员需持本人签字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电子认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区公安局人口服务中心或派出所咨询办理),退伍军人需额外持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才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3楼D区)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以笔试成绩的1/2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计划招聘人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tjmqa.gov.cn/hongqiao/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5天。


  六、备案、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与区编办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单位指派到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工作,试用期2个月(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红桥区政府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七、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咨询、考务电话:022-24236826


  监督电话:022-86513989


  电话受理时间:招考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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