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阿坝州松潘县基层卫生系统招聘救护车驾驶员公告
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基层卫生系统基层卫生院救护车驾驶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行为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户籍在松潘县三年及以上(即2014年10月16日前入户;本县考生因升学将户籍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的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
3.具有高中(含中专或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35周岁(1982年10月16日-1997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
4.报考人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A1、A2、B1驾驶证,驾龄在3年以上(含C1照驾龄),能熟练掌握各种驾驶技能,且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记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的驾驶员全部安排在基层卫生系统从事救护车驾驶工作,占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实行聘用制管理。共计9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松潘县公开招聘基层卫生系统基层卫生院救护车驾驶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报名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公安局负责政审、户口及驾驶证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再就业优惠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1寸照片3张。先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领取报名信息表,然后到县公安局进行户口、驾驶证审查和政审,合格后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在资格审查和试用等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6日--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松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松潘县政务中心2号楼)。
(三)缴费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确定进入专业技能的考试人员,技考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四)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松潘县2017年招聘基层卫生系统基层卫生院救护车驾驶员报名信息表》1份;
(2)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五)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
松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松潘县2017年招聘基层卫生系统基层卫生院救护车驾驶员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证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技能考试。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考试成绩×50%
(一)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1.5。其中驾驶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驾驶操作技术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二)笔试科目及时间
此次招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理论1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驾驶操作基本常识;驾驶员职业道德;车辆日常维护保养;道路交通法规;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初步定在2017年11月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三)技能考试科目及时间
按照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5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考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发给技能考试通知书。如果招聘名额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之比不足1:1.5,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专业技能考试人员。
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包括场地考和路考),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测试委托专业驾驶员培训学校对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进行考试。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凡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视为放弃。
六、优先聘用
末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人员,则按技能考试成绩、证照等级较高者、驾龄较长者、学历较高者、政治面貌、是否为退伍军人和本人现实表现等因素依序优先聘用。
七、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和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及相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松潘县纪委监察局(电话:0837-7232671)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将不予受理。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837-723268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松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咨询电话: 0837—723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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