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赣州石城县事业单位招聘57人公告
为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县委、县政府打好“六大攻坚战”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决定全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划分为县直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两大类,其中县直事业单位共2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招聘人数27人;乡镇事业单位共2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招聘人数30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
(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招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四)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学历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及各级党校学习所获学历;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319号)附件所列专业目录为准(该目录可在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jxhrss.gov.cn/view.aspx?TaskNo=006014004&ID=128863下载。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2017届以前毕业生专业名称与《目录》不一致的,可对照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附件所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未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为18周岁以上(1999年7月1日以前出生,7月1日当天出生为不满18岁)、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7月1日当天出生为超过35岁)。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即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一般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特殊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9月29日-10月10日在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石城县党务公开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17日。
2.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中心A212会议室)
3.报名方式及须提交的资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4.资格审查:由石城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于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2017年10月19日组织对所有报考者进行再次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5.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需提供的材料:
《石城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市、区)对在编在岗人员有调配规定的或副科级以上干部需出具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所有报考对象限报一个职位(岗位)。
7.对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开考比例为1:3;招聘3人(含3人)以上达不到1:3的,可按1:2.5,不计小数,下同〕,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10月20日在石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凡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10月23日上班时间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改报期间不再接受新人报名。
对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未能开考的,原则上可视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岗位。将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另行组织公开招聘。
8.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报考一般岗位的考生于2017年10月23日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报考特殊岗位的考生于2017年10月27日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1.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题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和专家实行异地命题。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时事等,不指定教材)和申论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以客观题为主;部分公文写作和申论为主观题,考生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在考卷上作答。笔试结束后,密封试卷后交专业命题机构进行集中封闭评卷。笔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卷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县直、乡(镇)分类分岗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所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按报名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计划招聘数在5人及以下的,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6人至10人的,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2.5:1(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如:招聘7人的岗位,入闱面试人员计算为17.5人,则入闱面试人数为18人,下同);11至20人的,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2:1;21人以上的,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1.5:1。考生可现场或电话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石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4.其他事项。如某职位报名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来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致某职位招聘人数与入闱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1:3;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1:3的,招聘计划不核减。
报考本《实施方案》中注明的特殊岗位的考生,先面试再参加笔试。如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取消招聘计划。特殊岗位面试后,按1:3比例确定入闱笔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资格审查不合格、面试缺考、作弊取消资格致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有效人数达不到1:3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入闱笔试人选;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笔试人数少于等于招聘计划数),笔试成绩不低于特殊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根据特殊岗位笔试情况由县人社局公布)的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四)面试
11月3日,在石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首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一般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特殊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后再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1、特殊岗位面试
特殊岗位面试由县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聘请有关专家命题并组织面试。招聘单位于9月25日前报送特殊岗位面试方案至县人社局初审后,呈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核准;特殊岗位面试时间为10月25日,10月26日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闱笔试人员名单。
特殊岗位面试前资格初审于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于2017年10月19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7年10月23日到原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内容:面试采取专业技能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者的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才艺展示等,总分为100分。才艺展示为清唱歌曲、舞蹈、器乐、朗诵、小品、书画等自选一项。
2、一般岗位结构化面试
⑴面试时间:一般岗位面试时间为11月11日。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⑵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综合分析、主动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⑶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致使某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计划不核减。因上述情况入闱面试的考生(即职位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考生),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所有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政审)环节。入闱面试人数已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作弊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及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该职位视为达到面试比例,该职位考生按笔试、面试总分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仅参加了笔试一门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⑷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对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办法为:
修正系数的计算方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室的面试平均分=某面试室修正系数。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
计算个人面试成绩:考生所在面试室得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室修正系数=该考生面试最后得分;。
⑸面试工作结束后,依据笔试占50%、面试占50%折算后的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于11月15日在石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2、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根据不同等级医院收费标准收取。
3、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体检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等一切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于2017年12月4日—12月12日在石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聘用批复文件,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赣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由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捆绑招聘的岗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选岗聘用。
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石城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周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以现有身份调动或参加考试,无特殊原因,不得单方面辞职,服务期内考取公务员不算违约。
正式聘用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待遇
1.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五年服务期内违约的,要按剩余服务年限每年50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如服务期内考取全日制硕士生的不算违约。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聘用人员,且在石城县城无房居住人员,县人才公寓优先安排聘用人员入住。聘用人员入住人才公寓期间,不得转租或作其他非居住用途。
五、组织领导
成立石城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县委分管党群副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编委办、各招聘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于县人社局,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到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的具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要严格把好公开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七、其他
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797-57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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