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河池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选调公告
河池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经中共河池市粮食局党组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及职位名额
(一)公开选调范围: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公开选调职位名额:河池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技术人员1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3.具有分析化学、应用化学等化学类专业或食品检验、食品工程类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
4.近两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年龄限制(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具有两年以上实验室工作经历。
(二)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10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邮寄(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河池市粮食局办公室(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09号)。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
(2)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3) 学历学位证书;
(4) 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5) 确定职务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材料复印件;
(6)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书面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河池市粮食局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通知面试。选调职位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河池市粮食局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三)面试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的由河池市粮食局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四)考察
河池市粮食局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同意选调书面材料的前提下,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情况,由河池市粮食局办公室综合酝酿确定选调人选。
(五)体检
考察合格者由本办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
对拟选调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相关人员调动手续。
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粮食局办公室
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09号
电子邮箱:abc2866168@163.com
邮编:547000 ,联系电话:0778—2284284
联系人:唐帆
附件:河池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中心2017年面向全区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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