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晋中介休市招聘执纪审查陪护人员10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纪审查陪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此次招聘人员10名(男性9名,女性1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7年10月10日—12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 点:介休市崇文街13号民生大院一层民生服务大厅(介休二中对面)。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应聘人员需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士兵(曾在新疆、西藏服役的退役士兵优先录用);
2、公安院校或公安类专业毕业生;
3、有A1、A2或B2驾驶证人员;
4、具有跆拳道、摔跤、散打、攀登、训犬等特殊技能人员;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此次招聘工作参照《山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报名条件执行。
1、介休市户籍,曾在新疆、西藏服役的退役士兵不受户籍限制;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截止2017年9月底,年龄满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退役士兵可放宽到30周岁;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公安英烈配偶子女、特殊技能人员可放宽到高中及同等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关系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执纪审查陪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评、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七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职位和人数、招聘范围和对象、招聘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及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持报名表(报名表请自行从介休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jiexiu.gov.cn,并由本人填写并打印)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退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近期红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现场由市执纪审查陪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79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
体能测评项目及顺序依次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和女子800米跑。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评的全部项目,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放弃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结束后,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领导组统筹安排,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占总成绩的40%。
(五)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职业道德等,时限120分钟。笔试占总成绩的60%。
笔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体检结束后,如体检合格人员不达招聘职位计划数,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1、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10名录用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
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情况;其他需要政审的内容。考察期间将继续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3、考察方式
考察应成立考察组,每组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八)公示
根据体能测评、面试、笔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招聘领导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介休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签订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
资格复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介休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胜任者由劳务派遣公司予以解除合同。
劳务派遣机构根据合同约定按介休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基本工资,聘期内按社会保险有关法律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四种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4-7254678
监督电话:0354-722339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介休市执纪审查陪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组。
点击下载>>>
介休市执纪审查陪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