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招聘428人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安排,现将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1日至199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在检察院工作满5年以上者放宽至40周岁以内(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特殊岗位要求除外);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网上考务流程
1、信息发布
考试及招录信息(见附件)于2017年9月30日通过山西焦煤集团人力资源公司网站(www.sxcch.com)和山西人才网(www.sjrc.com.cn)等网站发布。
2、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2017年9月30日-10月12日(9:00-17:00)通过山西焦煤集团人力资源公司网站进行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工作单位,报名时须提交并上传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请同时上传身份证正面和反面);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最高学历证。
以上上传资料全部为图片扫描件,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图片超出大小则视为无效。
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报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注:在检察院工作满5年以上者,且年龄在31周岁-40周岁之间(1977年9月30日-1987年9月30日间出生)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所在检察院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仅限报考所在检察院。
3、资格初审
由山西焦煤集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10月9日-10月13日(9:00-17:00)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4、费用缴纳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于10月10日-10月14日(9:00-17:00)网上缴纳考务费120元/人。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0月19日-10月20日(9:00-17:00)通过山西焦煤集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考试
考试工作定于2017年10月21日进行,考生届时按照准考证上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和《文秘、法律专业知识》,全部采取笔试。
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文秘、法律专业知识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成绩*40%+文秘、法律专业知识成绩*6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各检察院招录名额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四、资格复审
考试成绩合格者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山西焦煤集团人力资源公司网站公布。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山西焦煤集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山西焦煤集团人力资源公司网站公布。
六、公示
在最终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名单,在山西焦煤集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七、用工形式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形式。被聘用的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三年。
八、薪酬待遇
工资薪酬标准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岗位津贴组成,缴纳五险一金。具体标准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九、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351-8721931
附件下载:
本公告由山西焦煤集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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