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恩施州宣恩县消防大队招收合同制消防员的公告
随着城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特别是全县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快速推进,根据县消防大队灭火救援,执勤备战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收4名合同制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范围、原则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宣恩县范围内招收合同制消防员。
二、招收基本合同制条件
大队实行竞争性招聘,经体检、初审、考核、面试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同等条件,有体育特长和退伍军人择优入取。
三、招收名额、条件
(一)合同制战斗员:招聘2名,年龄22岁以上、不超过35岁,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限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合同制驾驶员:招聘2名,年龄18岁以上、不超过40岁,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双眼视力1.0以上,无色盲,消防车驾驶员需具备B2以上驾驶证及2年以上驾龄,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限男性,主要从事消防车辆驾驶与维护工作。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组成:
1. 基本工资。(1)基础工资16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根据工作表现考评确定。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者,每年基本工资增加50元。
2.高危补贴。仅限中队合同制消防员享有,按220元/人/月发放。根据全年月工作时间,按每月250元核发(可年底一次性发放)。
(二)探亲休假
1、试用期为一个月,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照上班2天休1天的标准轮休,上班期间24小时驻勤制。
2、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标准,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年休假时间为10天(工作满1年以上,不能影响所在单位、部门的正常工作和战备执勤;休假期间被召回的,应安排补休;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未享受休假的,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请事假天数应从年休假中扣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再婚享受婚假时间),陪产假3天(晚婚晚育10天)。
(三)其他福利
大队为招聘人员缴纳相关保险,每年组织一次免费体检,伙食费由部队保障。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9月30日至10月9日共10天,每天上午8:30—12:00。
(二)报名地点
县消防大队(宣恩县兴隆大道9号,五把车菜市场旁)。
(三)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技能等级证书)、驾驶证资料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8张,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本公告解释全归宣恩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及方式:李同舟:18807262112;黄杏:15027227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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