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衢州市龙游县广电总台招聘3人公告
为加强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满足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用人需求,提高新闻宣传人员整体素质,根据《龙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龙政办发〔2008〕156号)精神,现将龙游县广电总台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新闻宣传工作需要,本次共计划招聘新闻采编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性别、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35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均计算到2017年10月17日)。
5、公务员、参公人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面向全国范围招聘,不受户籍限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10月10日起,通过龙游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264974/index.html)、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qzrls.com)、“龙游人社”微信公众号、龙游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过程中其它信息将及时在龙游县人民政府网和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敬请关注)。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10月16 ——17日8:3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龙游县广电总台(龙洲街道文三路1号)三楼311 室。
3、报名者需携带材料:
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3,考生从网上下载填写,须粘贴近期一寸免冠近照),身份证、学历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口簿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近照3张。
除按上述要求外,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资格审查:县广电总台会同县人力社保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缴纳考务费40元,凭身份证和考务费发票于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龙游县广电总台三楼311室领取准考证。
5、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计划将在龙游县人民政府网和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三)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及合格线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5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对象(若测试对象确认不参加测试的不予递补),如该职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不足1:5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专业测试对象。记者职位的专业测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为:(1)面试,满分100分,按50%比例折合计入专业测试成绩;(2)新闻采编,完成一条电视新闻拍摄、采写、制作,满分100分,按50%比例折合计入专业测试成绩。摄像职位的专业测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为:(1)面试,满分100分,按30%比例折合计入专业测试成绩;(2)新闻采编,完成一条电视新闻拍摄、采写、制作,满分100分(其中拍摄质量、画面内容60分),按70%比例折合计入专业测试成绩。
(五)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7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招聘职位入围体检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2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
入围考察人员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在公示考察人员名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解聘的书面证明,并由招聘单位上报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审核,符合条件者进行考察。逾期未提交证明的,视作放弃考察聘用资格。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期不超过3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聘用对象,公示7日无异议后,由县人力社保局发放通知书,限期到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收到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如有取消聘用情形,不再递补)。
不能在规定时间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龙游县各级事业单位最少服务5年。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龙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人员对在龙游县人民政府网和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龙游县人力社保局、县广电总台反映。
5、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570-7014682、0570-7567172、0570-7567171。
公告不明之处,由龙游县广电总台会同县人力社保局研究确定,并公告执行。
点击下载>>>1-4.docx
1:龙游县广电总台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龙游县广电总台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3:龙游县广电总台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承诺书范本
龙游县广电总台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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