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新余分宜县应急救援大队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招聘22人公告

来源:分宜县人民政府 2017-10-12 09:52:44

  分宜县应急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公告


  为加强分宜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分宜县应急救援能力,分宜县应急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20名、合同制女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招聘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新余地区户口(含农村户口)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聘用,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公民。


  (二)岗位条件


  1.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战斗员岗位:男性,文化程度高中(含)以上,年龄在18-28周岁(1989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身高165(含)厘米以上。


  2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文员岗位:女性,文化程度本科以上,年龄在18—28周岁(1989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身高155(含)厘米以上。


  同等条件下党员、退役军人、有专业特长(车、船驾驶,篮球、文艺等)和消防部队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消防文员


  (二) 名额:共22名。


  合同制战斗员20人, 合同制女文员2人


  (三) 招聘工作程序


  三、报名方式、时间与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15日


  3.报名地点:新余市分宜县岭北东路分宜县公安消防大队。


  4.报名需要材料:


  (1) 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5) 自愿加入应急救援队伍申请书一份;


  (6) 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一) 资格审查


  无犯罪记录,信用度良好。


  (二) 招聘考试


  1、 笔试


  由分宜县招聘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 内容:行政能力测试


  (2) 时间:2017年10月17日


  (3) 地点:分宜县公安消防大队


  2、 体能考试


  由分宜县招聘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 考试内容:


  战斗员岗位: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女文员岗位:8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跳绳;


  (2) 时间:2017年10月17日


  下午(15:30—17:30):3000米跑(男)、800米(女)、100米跑(男、女)、立定跳远(男、女)、仰卧起坐(男、女)、俯卧撑(男)、跳绳(女)。


  (3) 地点:分宜县体育中心田径场。


  3、 计分方法


  按100分制计分,其中体能考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行政能力测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


  (三)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


  由分宜县招聘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体能考试、行政能力测试折算总成绩由高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政治审查、体格检查人选。


  1、政治审查:由招聘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示显示表现证明,必要时由分宜县招聘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前往应聘人员所在地派出所或所在学校实地审查。


  2、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3、增补:如出现政治审查、体格检查不合格者,按所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聘用与待遇


  1、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完毕后,由分宜县招聘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按程序公示后的合格人员,报县政府批准,办理有关手续。


  2、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后正式聘用,由分宜县应急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工资合同制战斗员合人民币2400元/人.月,女合同制文员合人民币2200元/人.月)


  3、合同制战斗员岗位首次签约后工资为3000元/人.月(工资的组成:基本工资(2500元)+月绩效考核(500元)+工龄工资(每递增一年工龄工资加30元,N*30)。合同制女文员首次签约后工资为2600元/人.月(工资的组成:基本工资(2100元)+月绩效考核(500元)+工龄工资(每递增一年工龄工资加30元,N*30)。其中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五险等费用,个人应缴部分自行承担缴纳。


  4、其他待遇由劳动合同统一约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


  (1)体检不合格的;


  (2)凡受到过治安拘留及以上处分的;


  (3)体能考试、行政能力测试不合格的。


  四、咨询


  联系方式:0790-5882947(办)、15807902830(胡队长)


  分宜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10月9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