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保亭县扶贫工作办公室招聘36人公告

来源:海南新珠江人力 2017-10-12 10:09:09

  2017年海南省保亭县扶贫工作办公室招聘公告


  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保府办〔2015〕153号)规定,结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增强脱贫攻坚力量,提升扶贫工作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工作办公室现委托海南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报考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


  (一)报考基本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6名,报考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农村和扶贫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电脑办公。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4.优先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


  (2)中共党员优先;


  (3)有扶贫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保亭县生源或具有保亭县常住户口的人员优先。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岗位具体要求。


  1.招录岗位。岗位一:乡镇岗24名;岗位二:县直机关岗12名。


  2.具体要求。男女不限,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专业不限;乡镇岗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县直机关岗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人员待遇


  (一)人员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享受合同制职工待遇,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4078.48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和公积金部份),同时按有关规定每人每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试用期满考评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五、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2017年10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统一采取邮箱投递简历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邮箱:2138484256@qq.com


  咨询电话:66529062


  3.应聘者须将以下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投递到邮箱(邮件注明“保亭扶贫办+姓名+岗位”,例如:“保亭扶贫办+张三+乡镇岗”):


  ①《报名登记表》,报名表下载网址:海南新珠江人力QQ空间https://user.qzone.qq.com/2138484256;


  ②身份证或户口簿扫描件;


  ③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生由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④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电子版;


  4.资格审查。依据规定的范围条件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参加面试。


  六、体检


  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面试合格人选,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统一在保亭县人民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已确定的聘用人员如有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试用期不合格者,由面试成绩顺位者递补入围进行体检录用。


  参聘人员体检费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海南新珠江人力”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录用公示


  按面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至低排序确定录用人员,在“海南新珠江人力”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八、招聘人员管理


  由保亭县扶贫工作办公室与海南新珠江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新珠江人力资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亭县扶贫工作办公室负责聘请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不合格者进行辞退,缺岗重新招聘。


  九、人员退出机制


  (一)存在违法行为;


  (二)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符合服务协议约定的人员终止条件。


  海南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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