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11人公告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 2017-10-12 14:07:37

  2017年甘肃省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11人公告


  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单位业务需要,在参加陇南市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考试人员中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专业对口、公开公平、定向择优、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指标及岗位设置


  1、本次招聘总指标为11名。


  2、具体招聘岗位见《2017年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用人员需求表》。


  三、招聘范围


  参加陇南市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考试的考生。


  四、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事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爱岗敬业精神。


  2、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品貌端正,口齿清楚,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专业要求:与所报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


  5、性别要求:男性。


  6、年龄要求: 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7、户籍要求:只能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县(区)的岗位。


  五、招聘办法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2、招聘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出每名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按照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聘用人员的办法进行。所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以我市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按报名人数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个别急需紧缺职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适当放宽比例和采取核减选调计划或职位合并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


  3、体检人员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照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计算方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人数。


  4、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岗位按最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报名 (东江新区统办大楼人社大厦15楼1508室)。


  2、要求: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参加我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非本人一律不予报名。


  3、报名费: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时考生须填写《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近期同底彩色2寸照片2张。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者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七、面试时间


  1、面试通知单:2017年10月26日在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地点、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结束次日公布。


  八、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统一在陇南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longnan.gov.cn)上发布。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按实际检查项目收费。


  十、聘用及管理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由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本人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确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以招聘单位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939-8211733


  附件: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用人员需求表


  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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