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玉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招聘43人公告

来源:玉林人事人才网 2017-10-13 10:07:35

  2017年玉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6]21号)、《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的有关规定,玉林市、县(市、区)政府专职消防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玉林市、县(市、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详见《2017年玉林市、县(市、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广西,即户籍所在地为广西或参加高考(征兵)时的生(兵)源地为广西户籍。


  三、招聘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志愿献身消防事业;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5以上,男性身高在16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不符合征兵政治审查合格条件的;在正常服兵役期间,提前退出现役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被治安处罚的人员;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有海外联姻、经商、工作经历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与国内外非法组织的;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和网上打印准考证。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2017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写《2017年玉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1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以下),在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2017年玉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留存。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取得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后方能报考。网上报名时,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上所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有关报考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在进入面试入围名单时验证核实)。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不全、错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8:00至10月29日24: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系统进行,依据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报考者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0月23日8:00至10月31日24:00。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11月21日8:00—11月24日18:00。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消防基础知识,分值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 9:00—11:00,考点统一设在玉林城区。


  笔试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后按招考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以开考。确需开考的,须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经市人社局核准后不同意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情形,可在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于11月5日8:30—17:30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岗位,改报后报考者应立即电话告知玉林市消防支队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并可于11月5日8:30—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7年12月上旬前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查询。


  (二)体能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4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的人选。笔试成绩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选。考生自愿放弃或因其他任何个人原因不参加体能测试的,事后不再进行补考,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试的人选。


  体能测试男性报考者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双杠杠端臂屈伸、单杠引体向上,女性报考者体能测试项目为1500米、100米跑、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总(支)队机关警官体能训练标准》执行,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根据体能测试成绩进行分值比例折算(总分100分,其中,男性:3000米分值40分,单杠引体向上、双杠杠端臂屈伸、100米跑分值均为20分;女性:1500米分值40分,100米跑、仰卧起坐分值均为30分,详见附件2),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者全部项目测试成绩折算后总分达85分(含)以上为合格,测试成绩三天内予以公布。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考试成绩。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上旬前。体能测试名单、测试时间及地点以玉林人事人才网发布的体能测试公告为准。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市消防支队组织实施;面试分值为100分。


  1.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核。在体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的考试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考试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组织实施前,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相关证明(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专职消防员提供单位的证明,加盖公章)、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退伍证、工作证明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本岗位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确定面试人选及发布面试资格审核公告时间:2017年12月上旬前。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2月上旬前。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在玉林人事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2月上旬前。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拟安排在12月中旬前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5.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经批准不足1:3比例开考笔试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须达到如下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才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三)成绩同分处理办法


  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按《2017年征兵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县(市、区)人社局和市、县(市、区)消防支(大)队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计生情况、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林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或县(市、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玉林市人社局和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纪委将对招考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


  十、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5-2662818(市公安消防支队保障中心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75-2664302(市公安消防支队纪检办公室);


  0775-2684008(市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1、2017年玉林市、县(市、区)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体能测试成绩折算标准

 


  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10月9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