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宜宾市引进高端人才558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战略,推动宜宾新一轮大发展、当好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经济中心排头兵,决定面向海内外引进储备一批急需紧缺的高端人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海内外毕业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重点引进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通用航空、新材料、节能环保、医药及器械、页岩气等8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绿色食品加工业,以及现代物流、旅游文化、现代金融、信息服务、教育医疗等5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等方面符合宜宾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具体需求计划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知识扎实,开拓创新和团结协作意识较强。
(三)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对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
(四)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获取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前,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五)身体健康。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发送至需求单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根据工作需要,在高校举办宜宾引才专场宣讲活动,现场接受应聘人员报名。
(二)面试考核。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职位根据报名人员情况,主要通过面谈的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知识、履职能力等进行全方位的测试。企业职位由各个企业自主决定测试方式。
(三)体检考察。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将参照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和政审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素质、现实表现、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遵纪守法、党风廉政等情况。
(四)公示聘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人选将在宜宾三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调动、聘用问题的,根据岗位类别,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签订服务协议。
四、政策待遇
引进高端人才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外,还可享受我市引进人才以下优惠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点选派到市级部门挂职工作锻炼。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聘用1年后(含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聘任为事业单位正科(七级职员)、副科(八级职员)职务;同时,对德才表现好、专业能力强、有发展潜力,且符合公务员调任有关条件的引进人才,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按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务安排),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二)将引进人才纳入县(区)、市级部门后备干部进行跟踪管理、重点培养,作为补充机关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及时选拔到重要部门、重点岗位进行历练。
(三)对引进的全日制“985”“211”高校博士研究生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给予每人20万元安家补助,市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0年内每月享受2000元的创业补助。
对引进的全日制“985”“211”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给予每人8万元安家补助,市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0年内每月享受800元的创业补助。
(四)引进人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拎包入住我市人才公寓。优先协调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生活问题。
五、本公告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高端人才储备中心)负责解释。
六、咨询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刘老师,电话:0831—8224624。
市人社局(市高端人才储备中心):苟老师,电话:0831—5169002。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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