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聊城市鲁西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聊城晚报  2017-10-16 09:27:34
  聊城市鲁西公证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山东省聊城市鲁西公证处(原聊城地区公证处)创建于 1992年,为聊城市司法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从事国内、涉外公证业务。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


  ◎招聘岗位


  1.公证员助理2名。协助公证员办理有关公证事项。


  2.外勤人员3名。送达法律文书、证据保全等业务。


  【要求】:1.全日制法律专科以上学历;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证书者优先考虑。2.年龄为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3.外勤人员男性优先录用,身高165cm以上。4.无违法违纪记录。


  ◎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固定工资加绩效,按规定享受合同制聘用人员社会保险待遇。


  ◎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10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聊城市鲁西公证处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携带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到聊城市鲁西公证处(聊城市中医院西文化路中段四楼017房间)进行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未被聘用者的报名资料将集中销毁,不再退还。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抽卷问答方式综合评判,择优进行笔试。


  4.笔试:笔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面试、笔试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5.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


  6.录用:体检合格者,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7.聘用: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签订聘用协议,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3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协议。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 周先生


  联系电话:0635-5055068 5055158


  地址:聊城市文化路中医医院西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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