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盐城滨海县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6人公告

来源:滨海县政府网 2017-10-16 10:39:30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城管一线力量,满足基层用人需求,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县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分配。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五)符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上列出的其他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于2017年10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到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滨海县人民中路170号505室),填写报名表格,提交报考申请。每一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及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2张。


  3.报名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工作人员现场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费用。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缴纳考试费100元。


  报名咨询电话0515-89196060。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并缴纳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0月20日上午8:30至11:30期间,到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滨海县城人民中路170号403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


  1.内容。考试内容:环境卫生一线管理人员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电工岗位为专业知识,环卫道路清扫人员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面试。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具体合格线在笔试结束后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和县城市管理局共同确认。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确定的进场时间和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2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统一公布。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为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招聘计划与进入体检考察人数1:1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公告)。体检标准执行行业岗位体检要求(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体检不合格)。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一次性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员。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试用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聘用人员为企业合同制性质,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环境卫生一线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每月2000元,环卫道路清扫人员岗位、电工岗位工资每月2500元。


  点击下载>>>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2017年10月12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