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招聘2人公告
上海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本市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申请供应和房源的筹措、调配与使用管理工作,管理住房保障相关专项资金,指导、监管审核工作和房源的售后(租后)工作,并对区住房保障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等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供应管理岗位,职数2人。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供应管理岗位,主要根据本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指导、督促各区(县)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供应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供应管理岗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工学类专业等,年龄不超过35岁,具备二年以上保障性住房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优先,了解本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法规,熟悉保障性住房申请供应工作流程。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满一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数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单位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9:00-10月24日16:00,具体报名考试办法将在“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上公布。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3193311
监督电话:23113157
上海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