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宁波市文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文联直属单位《文学港》杂志社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文学港》杂志社是一家宁波市文联直属的纯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工作职责是:编辑、出版、发行《文学港》期刊;以刊物为阵地和载体,发现培养本地文学人才,建设一支文学创作队伍;组织本地文学工作者开展文学创作,繁荣宁波文学事业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学历、省级及以上作家协会会员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留学归国人员应聘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日17时
2.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请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jnb.lss.gov.cn/rsgl/gkzp/zpgg/#Menu=380)或宁波市文联网站(http://www.nbwl.org.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把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据、省级及以上作家协会会员证明,以及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等电子稿(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以下招聘单位邮箱1006956320@qq.com。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接收情况。
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574-87324921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回复邮件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资格复审和笔试资格。
4、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2017年11月8日在宁波市文联网站上公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及时从本人电子邮箱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宁波文联网上公布并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参加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放发《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举止仪表、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收到面试通知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面试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文联网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文联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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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文联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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