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钦州学院招聘教师238人公告
2017广西钦州学院招聘教师238人公告
钦州学院地处北部湾经济区核心港口城市钦州市,是广西沿海地区唯一公立本科院校。2007年,学校在广西高校中率先开设涉海专业,填补了广西有海洋而无海洋专业的历史空白;2011年成为广西唯一获得国家高级海船船员和国家一级渔业船员培养培训资质高校;2013年成为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理事单位;2014年被列为广西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6年教育厅首推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设的“应用型本科高校”项目单位,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高等学校产教融合创新实验”项目基地院校(全国共5所)、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试点院校(全国共12所)、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院校(全国共60所)。
学校新校区校园面积2070亩,设有海洋学院、海运学院、机械与船舶海洋工程学院、石油与化工学院等18个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约1.3万人,教职工1072人。
“十三五”期间,学校将按照“面向需求、错位发展、特色办学”的总体思路,围绕“转型发展”与“创建大学”中心任务,继续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成为支撑广西海洋经济和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海洋科技研发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地方决策咨询智库和文化研究中心。将建成学科专业优势明显、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服务能力强、海洋性办学特色鲜明、在广西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北部湾大学。
一、招聘岗位
(一)详情见附件:2017年钦州学院招聘岗位
(二)引进人才待遇
引进人员类别 | 安家费 | 住房补贴 | 科研启动经费 | 服务 年限 |
年津贴 | |||||
金额 | 发放年限 | 金额 | 发放年限 | 金额 (理工类) |
金额 (文管类) |
年津贴 | 发放年限 | |||
国家级人才:(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等) | 按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桂办发[2016]42号)文及其细则执行。具体待遇面谈。 | 5年 | 120 | 5年 | ||||||
省部级人才:(教育部优秀人才资助计划入选者、“八桂学者”) | 5年 | 40 | 5年 | |||||||
省级特聘专家:广西“特聘专家”及与其相当的人才 | 5年 | 25 | 5年 | |||||||
学科领军带头人 1.省级高层次人才称号人员(同时为正高+博导); 2.钦州学院“北部湾学者”(或广西“八桂学者”广西“特聘专家”培养岗)(同时为正高+博导) |
40 | 3 | 60 | 购买住房后分3年发放 | 30 | 15 | 5年 | 15 | 5年 | |
学科学术带头人:正高+博导 | 40 | 3 | 40 | 20 | 10 | 5年 | 10 | 3年 | ||
正高+博士 | 40 | 3 | 25 | 购买住房后分2年发放 | 15 | 8 | 5年 | / | / | |
正高 | 35 | 3 | 25 | 15 | 8 | 5年 | / | / | ||
“紧缺专业”博士+副高;博士后 | 27 | 3 | 20 | 8 | 5 | 5年 | / | / | ||
一般专业博士+副高;博士后 | 24 | 3 | 20 | 8 | 5 | 5年 | / | / | ||
“紧缺专业”博士 | 18 | 3 | 20 | 8 | 5 | 5年 | / | / | ||
一般专业博士 | 15 | 3 | 20 | 8 | 5 | 5年 | / | / | ||
“紧缺专业”副高 | 12 | 2 | 12 | 8 | 5 | 5年 | / | / | ||
一般专业副高 | 10 | 2 | 10 | 8 | 5 | 5年 | / | / | ||
航海类船长、轮机长 | 10 | 5 | 10 | 购房后一次性发放 | 5 | 5年 | / | / | ||
持有有效无限航区大管轮、大副证书 | 6 | 3 | 4 | 3 | 5年 | / | / |
钦州学院引进人才可享受职称评审特殊优惠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当前职称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桂职改[2012]2号)文件第二条规定,选取“筹建中的北部湾大学”(即我校)作为试点,实行特殊的职称评审程序:即对试点拟引进的区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在未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情况下,以该校同等人员身份参加副高以上相关系列高级评委会评审。如评审通过,则以评委会评审结果自通过之日起保留二年,在两年内调入的,则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超过二年时间仍未调入的,则评审无效。通过上述方式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与试点高校签订三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如在聘用期间内与试点高校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则取消专业技术资格;如聘用期满后离开,则其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有效,可以带离。
1.招聘程序
(1)提交材料
凡是符合我校招聘计划及条件的人员,可下载《钦州学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进行填写(所填内容要求必须真实):
①本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等家庭情况);
②自荐材料(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反映本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科研及获奖等情况详细材料);
③教学、科研情况简介(附本人的学习简历,教学、科研工作经历,任现职以来从事的教学任务,发表的主要论文、论著、完成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的详细材料,提交 1-2 篇已发表或待发表的能代表自身学术水平的论文);
④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各种证书原件在面试时进行核实);
⑤进校后的工作设想及对工作、生活方面的要求。
(2)资格审查
各用人部门自收到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之日起,对符合专业需求的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报人事处审核同意后,由各用人单位在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背景、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核筛选后,原则上在30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列入面试、试讲名单做出决定,并将考核事项通知应聘者本人。
(3)考核办法
应聘教师岗位者由各教学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进行面试和试讲,面试时间为10-20分钟,内容包括面试对象自我介绍和回答考核小组专家提问,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仪表形象、表达能力、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和个人专长等;试讲时间约为3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环节,考察试讲人员是否具备课堂教学组织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
应聘行政岗位的人员采用面试、笔试、岗位能力测试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要求应聘者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素质。
(4)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考核结束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5)体检、公示与聘用
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考核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拟聘人选自理。体检合格后,由人事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钦州学院引进人才协议书或发出商调函,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或聘用手续。
二、招聘流程
1.应聘者登录钦州学院官网,从“人才招聘”栏目进入人事处网站,点击人事处网站首页“快捷服务”栏目下的“人才应聘系统”,进行注册后,填写相关的资料;
2.将简历以“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学位+拟应聘岗位”为标题的邮件发送到qzxyrsc@126.com、qzxy_rsc@126.com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张老师 0777-2808929 0777-2808522
邮 箱:qzxyrsc@126.com、qzxy_rsc@126.com(简历投递)
网 址:www.qzhu.edu.cn
地 址:广西钦州市滨海新城滨海大道12号
邮 编:53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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