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南京江北新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10-19 09:39:26
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部分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卫生人才队伍,促进卫生事业单位稳步持续发展,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文件精神,经南京市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部分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卫生信息网(www.ncipws.gov.cn)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能现场报名者可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通过邮件报名的人员初审通过后,按电话通知要求携带原件材料到现场报名点进行复审。


  2、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地址详见《岗位信息表》)。


  4、报名提交材料:下载并填写《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二寸照片2张、获奖证书等报名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综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公告中相应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面试(综合考核)。名单将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卫生信息网上公布,领取面试(综合考核)通知单时间将电话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对象为高层次人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面试(综合考核)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简化程序,采用面试或综合考核的方式。由各招聘单位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在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的监督、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岗位必须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学术成果以及岗位匹配度等。


  面试(综合考核)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综合考核成绩2个工作日后电话通知考生。面试(综合考核)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卫生信息网发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综合考核)合格人员,根据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综合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卫生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咨询及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大厂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 025—56873010


  南京市六合区妇幼保健二所:025-57023213


  南京市浦口医院:025-68552081


  (二)监督电话


  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025-58050053


  南京市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025-5815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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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7年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2.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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